法律和规章
马来西亚的法律体系依赖于三个关键法案:1953年的《设定法案》,1953年的《通用游戏房屋法案》和1952年的《彩票法案》。许可和财政控制由财政部执行;执法-皇家警察和通信监管机构MCMC(站点/应用程序锁定和付款过滤器)。
根据州伊斯兰教法,对穆斯林实行宗教禁令;罚款和调查还适用于世俗政权。
允许在离线时使用严格许可的格式:地面赌场(唯一设施),彩票/数字游戏和抽奖;广告和访问受到监管。
禁止在线赌场和无牌互动赌注;赔偿责任适用于经营者、附属机构和收款点。
一般逻辑是严格合规下各个离线格式的有限合法性,优先考虑公共道德和积极的数字执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