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與歷史
從歷史上看,緬甸對賭博的態度是由上座部佛教給出的:玩金錢被視為對美德的轉移和社會風險的來源。
在殖民時代,出現了有組織的azarta形式(彩票,奔跑的抽獎者),但是在流行文化中,它們並沒有紮根。
獨立後,國家一貫限制賭博行為,只保留狹窄的允許格式(gosloterei),並禁止公民參與賭場。
當代的「遊戲」方式轉向旅遊業和邊界:賭場以邊境城市的外國人為中心,而在國內,傳統的非娛樂娛樂活動-chinlone(藤球遊戲),節日,舞蹈和戲劇表演占主導地位。
社會共識保持不變:保持文化形式的休閑活動,並在公共生活的外圍保持商業azart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