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稅:15-30% GGR取決於細分
在匈牙利,GGR(遊戲總收入)是在線市場大多數垂直領域的基礎,並且賭註取決於細分市場:對於遠程體育博彩-15%的GGR,賭場和在線賭場-大約30%的GGR(大量有閾值進展)。自2023年1月1日起,在線利率自由化後,該框架被納入更新模式。
細分費率(簡稱)
在線體育博彩(包括在線賽馬場):15%來自GGR。該法規明確指定了遠程投註的15%;平行運行固定的監督費(見下文)。
賭場和在線賭場:從GGR到HUF每年100億的30%,接下來是HUF 30億+10%,超出(有效≈30%+)。這是賭場垂直的「30% GGR」的實際基準。
彩票/賓果遊戲:通常不計入GGR,而是按特殊費率計入獎金/收入(例如,賓果遊戲獎金的7%;對於許多彩票-亞種為17-30%)。這些模式與「15-30% GGR」分開。
基礎中的內容: 如何計算GGR
GGR=獎金支付的賭註金額(除非規則另有規定,否則不將獎金視為「玩家的錢」)。在某些情況下,在計算基數時可扣除個別";權利費";/特許權付款(見官方摘錄/蓋德的例子)。
監督費和相關付款
除了遊戲稅外,還有監督/監督費(supervision fee)-GGR的2.5%提供參考值,最高限額為;適用於遠程投註段(細節-在2023年模式啟動的解釋中)。還保留了9%的公司所得稅。
調節作用(SZTFH)和控制
SZTFH管理模式,檢查報告的正確性,對未經許可的站點應用鎖定並控制收費通道。對於運營商而言,稅收和合規報告(KYC/AML,RG)的一致性至關重要,因為通常在稅收/監管檢查中會發現不一致之處。
計算示例(簡化)
1.遠程投註(在線體育):- 當月的GGR=500萬歐元 − 4,65萬歐元=350,000歐元→稅率15%=52,500歐元(+在限制下高達2.5%的監督費)。
- 年度GGR=HUF 95億 →稅率30%=HUF 28.5億。如果GGR=HUF 120億,那麼:HUF 30億+10% × HUF超過20億=HUF 32億(有效地略高於整個數量的26.6%,但「閾值」確認基準部分為30%)。
提請運營商財務團隊註意什麼
垂直分類:產品資格不正確(投註vs 「tehigra」/live)改變投註。
計算獎金和「權利板」:檢查您的計劃是否允許扣除。
貨幣轉換:記錄交易日匯率;與PSP報告的差異是差異的常見來源。
監督費和限額:2.5%的上標和底座正確性。
與RG/KYC同步:不正確的帳戶/自我約定狀態可能會影響收入確認。
常見問題(簡稱)
為什麼說「15-30% GGR」?
因為在線費率由15%的GGR支付,賭場/在線賭場由30%的GGR支付(閾值進展)。這是大規模垂直稅模型的兩個關鍵支柱。
利率是否高於30%?
是的,單個解釋中的技術遊戲征收35%的GGR-這高於評論走廊,需要單獨的計劃。
彩票/賓果遊戲怎麼樣?
在那裏,更經常使用獎金/收入費率而不是經典的GGR方法;具體情況因產品而異(7-30%)。
在匈牙利,「15-30% GGR」地標作為實用的「經驗法則」運行:15%用於遠程投註,≈30%用於賭場/在線賭場。接下來,細微差別決定了一切:賭場中大型GGR的進展,彩票/賓果遊戲的單獨規則以及tehigr可能的35%。對於可持續模型,需要同步的稅收和合規過程,正確的垂直分類以及GGR基地的嚴格控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