牙買加的寶石稅
運營商和參與者稅(牙買加)
1)總體情況: 誰收集和控制
監管機構和管理人員:BGLC監管部門;牙買加稅務管理局(TAJ)列出稅款和關稅,部分稅費按既定份額直接列入BGLC。
基數和時限:對於大多數垂直地區,關鍵基數是遊戲總收入(GGR/Gross Profit),月度報告和付款。單獨征稅的期限為每周/每月。
2)球員: 獎金稅
投註和門檻:20%的獎金超過JMD 15,000(適用於「所有遊戲」;扣留由運營商在付款時產生)。這種做法載於BGLC的官方「快速指南」中。
這在實踐中是如何工作的:玩家在從付款來源扣繳稅款後已經收到金額「凈額」。
重要的是:如果您是牙買加的非居民或具有其他收入來源的稅務居民,則根據您的情況,一般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由TAJ決定;普華永道(PwC)發布了基本所得稅限制/利率,但從收益中扣除稅率本身就是該收入的大部分負債。
3)運營商: 按垂直方向征收的稅款和繳款
a)老虎機(slots)-遊戲部門(prescribed premises)
每月Gross Profit Levy:7.5%的GGR-在TAJ上市;
2.5%的GGR是BGLC的捐款(GGR的10%總計)。
程序:每臺自動機的計數器,GTO1表格,付款期限-直到報告後的月份7日。逾期罰款-罰款規模(15%/30%/45%/60%,取決於日期)。
(b)體育博彩(預訂者)
體育博彩稅(體育博彩稅):在當前實踐中-GGR的9%總計,其中8%在合並基金(通過TAJ)中,1%在BGLC中。從歷史上看,法律描述了「7%+專用捐款」的設計,但分配得到了更新。現有股份反映在BGLC指南中。「體育投註稅」的支付期限是在計算獎金的一周之後長達14天。
(c)投註/抽獎池
Pool Betting Duty由抽獎運營商支付,事件發生後截止日期為14天;持有和出示證書是強制性的。
(d)彩票
彩票公司在BGLC許可下運營;稅收基於GGR和門票銷售收入,外加獎金保留有效(請參閱§2)。行業評論記錄了BGLC和CHASE(每周總銷售額)2014年股權上漲的改革,但自2017年以來,部分收益已分配給合並基金,CHASE從預算中獲得轉移。
4)大通基金: 融資機制如何變化
CHASE(文化,健康,藝術,體育,教育)歷來「根據賭註和彩票法」獲得直接扣除。自2017年以來,結構發生了變化:稅收收入用於預算(綜合基金),CHASE由其作為補貼接受者提供資金。這會影響運營商付款的「尋址」,但不會取消其義務。
5)運營商的許可費和「小字」
BGLC的年度費用取決於業務類型:「prescribed premises」,老虎機許可證,賽道退賽,「sports betting outlet」等;清單和金額在「快速指南」和BGLC通知中發布。
常規性:許可和費用-截至3月31日的財政年度;申請並支付延期費用至3月31日。
罰款:拖欠自動機付款-累進罰款(請參閱§3 a);報告和檢查違規行為----制裁,直至吊銷/吊銷許可證。
6) 增值稅/GCT和其他稅
根據BGLA提供的服務根據政府關於增加收入措施的文件(GCT法案的附件:與BGLA提供的服務豁免)免於GCT(牙買加增值稅對應物)。也就是說,GCT投註/比率不適用於投註/遊戲接收服務本身;但是,根據一般規則,運營商的其他相關商品/服務可征收GCT。
7)計算示例
示例A-帶有老虎機的大廳(插槽):- 每月GGR=JMD 10,000,000。
- 付款:7.5% TAJ=JMD 750,000+2.5% BGLC=JMD 250,000。總計:JMD每月100萬,加上機器許可費。
- 每周GGR=JMD 500萬。
- 最多14天付款:8% CF (TAJ)=JMD 400,000+1% BGLC=JMD 50,000。總計:JMD 45萬。
- 獲勝=JMD 120,000。
- 保留:20%,價值>15,000 ⇒ 20% × 120,000=JMD 24,000。玩家是JMD 96,000。
8)了解企業和玩家仍然很重要
報告和說明:對於插槽-強制性計數和電子提交;對於稅率-一周的基礎和稅務機關檢查的權利。
規則更新:2014年後發生費率/分布變化;BGLC/TAJ的最新出版物中的最新費率和形式。始終使用「快速指南」和監管機構通知進行核對。
廣告和18+的責任:同時征稅,運營商必須遵守負責任的遊戲守則(18歲以上)和促銷規則。
在牙買加,Gembling稅收體系結構是圍繞垂直的GGR稅建立的,並且保留了20%的賭徒獎金。對於插槽,有10%的GGR(7.5% TAJ+2.5% BGLC),對於體育博彩,有9%的GGR(合並基金為8%+1% BGLC),以及用於池投註和彩票的特殊模式。2017年之後,CHASE的資金通過預算,但運營商的扣除和報告義務仍然嚴格。遵守時間表、正確提交表格和合規是保持平靜的關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