獎金稅(尼加拉瓜)
獎金征稅(尼加拉瓜)
簡短的結論
尼加拉瓜保留了10%的獎金(彩票,抽獎,賓果遊戲等),最高獎金為50,000加元。預扣稅被視為最終稅(retencióndefinitiva)。
歷史上,抽獎/彩票中的獎品收取10%的費用;在目前的稅收解釋(DGI)中,這符合獎金的10% 保留收入/「ganancias de capital」。
對於超過門檻的獎金,運營商/組織者持有10%的獎金並將其列入DGI。
法律框架
基準:尼加拉瓜的獎品保留制度從抽獎/礁石10%的標準(歷史規範)發展起來。
門檻和保留調節:《稅收平等法》(Ley 453/LEF)的規定明確規定:超過50,000加元的彩票國民獎金在支付前應扣留10%。
DGI當前位置:在DGI頁面上,彩票/競賽獎金是指資本增加;保留率:10%;獎品≤ C$50,000-豁免。
什麼是應稅的,誰是持有的
對象:彩票,抽獎,賓果遊戲和類似格式的現金和物品;在DGI的實踐中,這符合ganancias de capital的資格。
免稅門檻:最高5萬美元(含)-不保留。超過50,000加元的獎金總額為10%(根據「retenciónen la fuente 10% previa al pago」的監管規範)。
誰持有:在DGI中列出持有的組織者/運營商(例如國家彩票或其他授權組織者)。
如何計算「手」
1.C$40,000 → ≤ C $50,000 →稅款0 →支付C$40,000。
2.獎金C $120,000 > C $50,000 保留C $120,000=C $12,000的10%,然後支付C $108,000。(DGI將保留解釋為最終保留。)
彩票vs.其他遊戲
對於州/許可的彩票,將適用描述的閾值和保留模式。
對於其他獎金/利率,根據ganancias de capital,稅收慣例也將10%稱為「retencióndefinitiva」。在DGI/CIAT的舊材料和方法材料中,提到10%的獎金和投註獎金作為一般參考。
居民,非居民,申報
居民個人:如果稅收是從源頭扣留的,那麼它是最終的-通常,不需要對該金額進行補充。
非居民:組織者在國內付款時也使用從來源扣留(根據尼加拉瓜來源的收入,一般的IR邏輯)。IR模式的確認在Ley 822/摘要解釋中。
如果未進行保留(例如離岸收益): 正式而言,收入可能屬於尼加拉瓜居民的IR收入範圍;實際上,問題在於保留和確認收入來源的機制。建議采用保守的方法-考慮潛在的應稅性,並保留獎品稅收狀況的證據。(理由是IR+DGI獎項的整體設計。)
常見問題
彩票獎金門檻是多少?
C$50 000.下面-釋放;上面-在付款之前保留10%。
10%的保留是預付款還是最終預付款?
對於獎品(ganancias de capital)是「retencióndefinitiva」:保留被視為最終稅。
誰在列稅?
抽獎/彩票的運營商/組織者(例如國家彩票)-他持有並列入DGI。
如果勝利不是金錢(東西,汽車)?
物質獎品也被視為獎品;在DGI中,這被解釋為收入/資本增加,根據獎品的價值計算的10%保留適用於此。
離岸網站怎麼樣?
在尼加拉瓜扣留不會自動起作用,因為國內沒有來源代理。但居民可能有IR義務作為收入;確認會計制度與收入來源/雙重征稅。(通用IR模式和DGI獎項實踐。)
上下文和合規性
支付獎品的運營商必須遵守AML/CFT(Ley 977和2024年的更改)模式,必須識別收件人,扣除/列出稅款並保留文檔。這在重大獎品和跨境付款中很重要。
現在在尼加拉瓜有一個可以理解的組合:C$50,000的門檻和獎品(彩票/抽獎和類似格式)的10%的保留率,由組織者執行並最終執行。對於離岸收益,仍然存在實際來源/保留問題,但是IR的稅收邏輯允許在確認的來源下對居民收入征稅。為了將風險降至最低,請保留收益文件,並在必要時咨詢當地稅務專家。
所使用的來源
DGI (Dirección General de Ingresos):按收入分類和按「ganancias y pérdidas de capital」分列的FAQ,指定retención definitiva 10%,釋放高達50,000加元。
Ley 453(LEF)規定:在支付前,超過50,000 加元的彩票獎品的強制性retenciónen la fuente 10%規則。
抽獎/礁石的歷史規範:確認獎品征稅傳統。
Ley 822框架和改革:適用於尼加拉瓜來源收入的通用IR和保留構造。
CIAT/DGI材料,獎金和賭註收益率為10%(背景):概述性演示。
相關日期:DGI規範和解釋用於2025年10月9日可用的編輯和出版物;AML框架的關鍵更新-2024年9月 (Ley 977 c changes)。